2018
12.1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人〔2018〕9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属各公办高等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围绕高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及实施细则。创新职称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教师等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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