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青梅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102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科委相关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参照2024年度各类项目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条件以2025年度各类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2.申报人员

以下总校人员必须申报:

1)符合申报青年类项目条件(一般男性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且无纵向在研项目的青年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无纵向在研项目的教师;

3)无纵向在研项目的各校级研究中心、学术团队。

各单位应充分动员无在研纵向项目的教师、科研人员积极申报。项目申报数将作为2025年学院、科研基地、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科、国家社科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申请人,须重点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关键问题,参考往年申报立项情况,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前期研究成果,选定申报项目类别。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启动阶段(2024.9.27-2024.10.22

1)科研处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2025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2)各单位根据学科布局、科研人员情况,拟定2025年度申报工作方案,填写《2025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申报意向汇总表电子版请于1022日报送科研处(soukyc@126.com)。

2.申报辅导阶段(2024.10.23-2024.12.1

各单位组织邀请同行专家进行2-3轮专题指导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重点关注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进行单独指导和建议,同时将本单位申报情况及专家指导意见汇总后报科研处存档。

3.申报论证阶段(2024.12.2-2025.1.15

1)针对专家论证意见,各申请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修改《申报书》,完成后统一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根据不同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最后一轮诊断,并进行形式审查。

4.申报提交阶段(2025.1.15-项目申报截止日)

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研处网站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项目申报宣传和发动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2.扎实推进项目培育工作,对每个申报书须提供不少于三轮的指导,确保“量质”双升。


联系人:顾凤佳、陈劲良

联系电话:25653982 25653936

附件1:2025年度部分高层次科研项目列表(参考).docx

附件2:2025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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