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 组建高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1-07-11

  为了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加强对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宏观管理和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号)的要求,近日教育部提出了《第一届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方案》中,明确了组建的原则和要求、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具体组建方案、教育部高等学校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等。
  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原则和要求是:
  1.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面向校外的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应有助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网络教育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有助于网络教学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有助于各学科专业网络教学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网络教育中发挥教学指导作用,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网络教育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
  2.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组建要注意学科教学与网络教学技术、教学管理的结合;面向校内的网络教学与校外的网络教学的结合;高等教育各个层次之间网络教学的结合;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结合,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与优化。
  3.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主要由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4.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及下设的若干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由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的专家担任。委员会的秘书从主任委员所在学校选任。主任委员所在学校对相关委员的工作及活动经费应给予必要的保证和支持。委员所在学校对委员的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在差旅费和工作量等方面给予保证。
  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网络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及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2.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网络教学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教学点等的网络信息化基本建设,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进行;
  3.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制定网络教育标准,协助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网络教育工作的评估和质量监测;
  4.与高等学校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密切协作,及时交流研究成果和改革经验,为推进高等学校的网络教育做好服务工作。
  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和协调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基础上,研究、咨询、指导各高等学校的网络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和指导网络教育资源建设,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网络教育的评估与监测,协调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学科专业的网络教学工作。
  第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理学、工学、农林、医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教育信息技术、网络教育研究与管理等八个工作委员会,共聘请委员200名。从各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再选聘30名,组成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
  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学科专业构成应有一个合理的结构,但不求学科的全面。主要考虑已经开展网络教学的学科专业和有可能开展网络教学的学科专业。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理学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20名(包括大学数学等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工学网络教育委员会委员30名(包括计算机基础教学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农林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20名;医药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20名;人文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30名(包括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政治理论课等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社科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20名;教育信息技术工作委员会委员30名(包括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两个方面);网络教育研究与管理委员会委员30名(包括教育理论研究与网络教育管理两个方面)。
  教育部高等学校各学科类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忠诚祖国的教育事业,为人公正,办事公道,热心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有较好的组织能力。
  2.从事本专业领域的教学工作,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网络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并具有突出的教学建设或教学改革成果。
  3.学术造诣较高,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
  4.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主任委员、两院院士参加网络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委员的入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专家的人选,对高等学校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从事过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教学或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网络课程开发工作的委员应优先推荐.各单位也可推荐一些关心网络教育,懂得教育规律,水平较高的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工作委员会工作。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总体情况,由教育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委员人选。教育部将优先聘请既从事教学工作,又有科研工作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

                               (摘自中央电大时讯)

建议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视大学)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地址:上海市阜新路25号 联系电话:(021)6502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