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04-10-25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

  2004年9月22日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5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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