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一刻也不能没有执政理论的指导。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既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实践过程,也是不断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深入把握执政规律的过程。”加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要善于从实践中探究执政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执政理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总结、研究、回答的问题很多,主要包括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等。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不断进行深入思考,不断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完善党的执政方略
执政方略,主要指采用什么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包括党的大政方针以及各种发展战略等。执政方略体现宗旨、事关方向、影响全局,直接决定着执政实践和执政成效。我们党执政之后,执政方略不断成熟、日趋完善,在复杂艰巨的执政实践中发挥了重大的战略指导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始终坚持自己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这些战略的成功实施,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正确的执政方略来源于党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对时代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对自身历史方位和执政使命的清醒认识。一个执政党,如果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其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就会黯然失色,所制定的大政方针就会脱离时代、脱离群众,从而就会丧失引领时代潮流的品质,丧失来之不易的执政地位。从世界范围看,近20年来,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先后丧失执政地位,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适应执政环境的发展变化,不能及时调整执政方略,在大政方针上出了问题。从我们党执政的实践看,无论是局部执政还是全国范围执政,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还是实行全方位的改革开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党所肩负的任务和使命不同,所采取的执政方略也不尽相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诫我们,不断深化对世情、国情、党情的认识,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是我们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执政方略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执政方略是大政方针,是宏观的思路、全局的政策。只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执政方略,一以贯之地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准则,才能充分发挥其战略指导作用;只有把党的执政方略转化为具体的发展思路和工作实践,才能使其深入人心,落实到基层,变成全党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在贯彻执行党的执政方略问题上,不顾客观实际,盲目照搬,简单套用,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朝令夕改,政策不连贯、不衔接,就会使人们无所适从。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和完善自己的发展思路,始终做到思路上的与时俱进、工作上的持之以恒、发展上的全面协调,不断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推进、良性互动。
健全党的执政体制
执政体制,主要指通过什么样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执政,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管理和运行制度等。健全的执政体制与机制,是党的大政方针得以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党的执政效率的有效途径,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执政体制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连的,是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相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早就说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都不是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的,其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世界各国的历史传统、经济文化水平和社会制度不同,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必然不同。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政体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实践证明,这些体制和制度总体上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健全执政体制,必须在坚持这些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加以体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还处在发展的初期,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既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也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健全执政体制是一个体制创新、不断探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社会主义制度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也为进一步健全党的执政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政体制是执政能力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基础,也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体制机制科学合理,执政要素就能得到优化配置,从而实现高效执政;体制机制不合理,就会加大执政成本,增加执政难度和风险,影响执政水平。针对当前执政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这些任务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这既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们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出发,自觉遵循客观规律,构建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规范执政行为,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要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各级党委要抓根本、议大事,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努力把党的执政活动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
改进党的执政方式
执政方式,主要指采用什么方式开展执政活动。它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更多的是通过政策和直接领导的形式来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现在,我们党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领导必须通过执政来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党的历史方位和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从履行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地改进执政方式,健全科学制度,采用科学方法,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党的执政活动不断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改进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政的党,这就要求党必须善于把人民的愿望体现在党的主张中,并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必须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各方面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必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改进执政方式,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的事业,要依靠全体人民去推动。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应通过各种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和保障人权,使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为群众创造更多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的机会;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改进执政方式,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这是改进执政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这样一个大党,必须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展人民民主,要在集中的指导下有序地进行,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的整体素质相适应,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执政基础,主要指依靠谁、依靠什么执政,包括了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经济基础、思想文化基础、社会基础等。基础越牢,执政的根基就越扎实,执政的地位就越巩固。
经济基础是根本,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财大才能气粗,落后就要挨打,真理和正义也要靠实力来捍卫。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我们党执政后,带领全国人民不懈奋斗,在新中国建立30年的基础上,只用了短短20多年,就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100年的路程。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也是我们党赢得全国人民信赖和支持的根本原因。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经济总量还不够大,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十分紧要。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观念,充分体现经济发展的先进性、协调性,增强追求科技进步的紧迫感,用先进水平的组合构成经济总量,以第一位的精力、第一流的工作抓好第一要务,创造发达的生产力,实现民富国强。
群众基础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总是在比较中来评价执政党、选择执政党的。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心向背决定着执政党的兴衰存亡。巩固群众基础,关键是真诚爱民,真心为民。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要牢记党的宗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权力可以产生权威,但未必能够树立威信。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带着深厚的感情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群众气顺、群众满意、群众得到实惠,是我们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我们要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都凝聚起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思想文化基础是增强党的凝聚力的精神保证。巩固执政地位,国不强不行,民不富不行,民族没有凝聚力也不行。现在,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渠道明显增多,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长期、复杂,有时甚至很尖锐。我们必须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必须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创造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充分发挥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社会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取决于全体人民能否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一个社会是否稳定,取决于能否有效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立足于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尊重每一个人的创新愿望,维护每一个人的创新权利,支持每一次创新实践,重视每一项创新成果,努力营造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社会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把潜在的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公民法制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老百姓有理有处说、有冤有处诉,绝不允许以权压人、仗势欺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风险性的特点。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特点,正确处理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与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予”和“取”的关系,审慎对待敏感问题,及时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必须大力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各种犯罪活动,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通过不懈努力,使党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之上。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04日 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