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反腐大盘点:“三多”凸现腐败新特点

2004-12-28

   反腐败是中国百姓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回顾2004年的反腐败斗争,专家认为,最为突出的进展是两个“加大”:一是以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为标志,加大“治本”力度,反腐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继续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加大“治标”力度,形成标本兼治之势,反腐斗争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中央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反腐高压,一批大案、要案宣布告破,一批腐败贪官被绳之以法。8月,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福建考察时再次强调,要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

  资料显示,今年1月~8月,被“双规”、隔离审查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省部级干部就有36人。另一组数据显示,今年1月~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291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767人,厅局级以上干部109人。

  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力量。今年中央作出重大部署,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派驻机构”,由过去中纪委监察部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同时,自去年夏天开始工作的中央巡视组,目前已完成对全国2/3省市区的巡视。巡视组把监督重点集中在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上,取得了积极效果。各省市区今年也纷纷建立巡视组,负责检查下属单位主要官员廉政情况。

  制度反腐进展显著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一条新思路。

  今年,中央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其中,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被舆论称为“中共反腐败斗争的宣言书”。学者认为:“这标志着反腐败斗争从依靠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新阶段转变。”

  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是制度反腐的重要内容。年初,中纪委就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条“主要任务”: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四项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深化“三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今年反腐制度建设的另一个亮点是,7月,我国开始试点“领导家属境外留学定居备案制度”。该制度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必须“报备”,说明其资金来源。这一措施将反腐败关口再次前移,有利于堵塞贪官外逃之路。

  据悉,在中纪委主持下,“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在起草之中,可以预期,制度反腐将由此出现新的突破。

  “审计反腐”初露锋芒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200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24个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的40多亿元“糊涂账”被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携手跟进,一批经济犯罪大案浮出水面。“审计反腐”成为我国从制度层面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

  审计报告的公开披露,是在党中央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部署下展开的。温家宝总理亲自指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专家指出,今年“审计风暴”引发“廉政风暴”的过程,充分反映出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是我国制度反腐不断深入的结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不少腐败大案是通过案件牵连、突发事件(如矿难)、偶然事件(如失窃)以及群众上访等被发现的。而“审计反腐”则是通过日常的、例行的经济审计程序发现重大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充分体现了制度反腐的力量和成效。

  据了解,从2005年起,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目前的县级干部扩展到地厅级干部。审计部门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侦察兵,将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斗争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多”凸现腐败新特点

  ———落马高官多,“五长”现象值得关注。在今年的落马贪官中,厅级以及省部级一把手较多,形成了较为突出的“五长”现象。这“五长”主要是指: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检察长以及法院院长。

  2004年被查处的厅级以上秘书长至少有9人,其中重量级人物有原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道生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份内部材料称:“与交通厅长一职相似,秘书长群体近年来也成为腐败案的高发人群。”

  省市一级宣传部长的落马同样引人注目。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原成都市委宣传部长高勇等今年先后被查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的腐败行为大都发生在早先担任党政一把手期间。专家认为,这些贪官被带“病”提拔,并跻身各地党委决策层,暴露出我们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深层缺陷。

  组织人事领域是近年来腐败的多发地带,“买官卖官”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今年,曾担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达8年的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因涉嫌受贿950万元被查处,引发了黑龙江的政坛“地震”。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也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双规”。

  今年至少有5名市级以上检察长被查处,其中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涉嫌受贿,成为全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省级检察长。此外,今年还有来自贵州、江苏的两名省级反贪局长先后“落马”。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也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双规”,成为全国第三个被查处的省高院院长。监督者和裁判者的腐败,引发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关切。

  ———受贿案多、案值越来越大。在今年的腐败案件中,受贿案比重持续升高,几乎所有落马高官都涉嫌“受贿”。并且,贪官的受贿金额巨大,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甚至超过亿元,这表明贪官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和腐败的冲动依然空前强烈。

  如11月份被判处死刑的原河北省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数额达4700多万元。而目前外逃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案金额竟达2亿多元。国家动用重典严惩腐败分子,但一些腐败分子却不收敛疯狂本性,敛财金额不断创造历史新高,显示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窝案、串案多,“集体腐败”特征明显。今年侦查终结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一案,牵扯出260多名官员。一半以上的绥化县(处)级以上干部卷入其中,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也因此被牵出。而对韩桂芝案的顺藤摸瓜,又牵扯出一大批腐败官员,一批省厅级干部已被免职。不久前证监会官员王小石涉嫌受贿被批捕,同样牵出多名腐败官员。

  腐败窝案、串案的增多,显示腐败有从个体化向群体化、集团化蔓延,形成某种共生共亡的腐败利益集团的趋势。“集体腐败”的出现,不仅为查处和惩治腐败增加了难度,同时也恶化了官场风气,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制度反腐呼唤执行力

  今年以来,党中央出台大量法规条例,为加大反腐败力度提供了保证。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很好的预防和反对腐败的制度措施并没有落到实处,这成为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继续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

  从韩桂芝、张宗海等大要案可以看出,这些贪官都是在其腐败行为最为严重的时期得到提拔的。为什么这些腐败官员能够“边腐边升”?为什么有关问题未能被纪检部门所发现?他们又是如何通过组织部门考察的呢?通过这一系列的追问,可以发现,我们在制度中所预设的种种监督、制约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以致出现了制度虚置、机构虚位、功能虚化的问题,这使得规范的制度在官场中得不到遵循,而各种黑色的、灰色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

  专家认为,大量的好制度落实不了,关键在于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问题,一直没有找到切实有效的办法。这使得不少制度和法律往往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也使得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执行力也是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近年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已有2000余件。随着国家对制度反腐的高度重视,一批新规又将陆续出台。如何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对制度的执行能力,已成为我们在制度反腐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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