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
通知指出,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教育广大干部、党员以及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对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牢记“八荣八耻”,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查找在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上下功夫;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形成有关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深入理解和把握“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脑入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仅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同时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三是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在今明两年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考察了解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把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考核,对于认真践行“八荣八耻”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和宣传,努力形成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当前正在开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践行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与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紧密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组工干部的行为准则。广大组工干部要认清自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