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监[2006]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专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