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8日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所做的工作和结合社保资金案所进行的反思;同意对今后五年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大会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现实紧迫性,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决纠正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坚持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经过努力,使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权利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站在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严肃执纪、公正待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严格管理、取信于人,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辜负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绩,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