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原专职秘书吴功阳涉嫌受贿案,2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因为被告人吴功阳认罪,法庭审理案件少了许多“繁文缛节”,仅1小时10分钟便审完此案。
上午9:32,审判长宣布开庭。在核实被告人身份后,审判长一边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一边示意被告人吴功阳坐下。吴功阳坐下后,身子略微地朝本案公诉人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代理检察员高景惠方向倾斜着,认真地听着起诉书的内容。
起诉书指控,2001年年底至2005年年初,吴功阳利用担任商务部办公厅专职秘书的职务便利,接受倒卖配额“中间人”李某(已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人的请托,为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华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市大化集团、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南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南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和焦炭出口配额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9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款93万元,美元3.39万元,折合人民币121万余元。
“公诉人的指控属实吗?”审判长问。
“属实。”吴功阳回答说。在征求被告人、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后,法庭决定按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的程序审理该案。
记者注意到,公诉人讯问时,吴功阳的手指攥到了一起,不时地揉着。陈述犯罪事实时,吴功阳强调说:“如果细节上与侦查阶段说的不一样,以侦查阶段为准,可能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这不是故意的。”
法庭调查显示,给吴功阳送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先送钱后办事,“收钱时没给帮助,但人家给钱是为了我提供帮助”;另一种是先办事后给钱,“给了钱,显然是因为我帮了忙”。吴功阳说:“我去了解相关情况时,并不是以秘书身份去的。但他们(办事人员)都知道我是秘书。”
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说,吴功阳并没有直接审批配额的职权,其与行贿人之间都有朋友关系,这应该与“纯粹的权钱交易”区分开来,至少“情节上轻一点”。
对此,公诉人表示不认同。公诉人说,行贿人要求吴功阳提供帮助,要求吴功阳把有关文件交给领导和有关人员。一方给钱,一方利用职务便利提供帮助,这样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
在最后陈述时,吴功阳忏悔说:今天在这里接受审判,我感到很惭愧。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前也曾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而且也曾努力地这么做了。但后来,受到大环境的影响,自己的心态有了改变,法律意识淡薄了,导致现在这样的结局,我伤害了曾经帮过我的领导,也伤害了家庭。我认罪,这既是因为法律有尊严,也是为了使我自己的良心得到宽慰,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
法庭没有当庭就此案作出判决。10:42分,审判长宣布休庭。(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张国卫 王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