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

2010-05-19

  人民网南京5月18日电 (记者李章军)中央纪委监察部18日在南京市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在认真听取江苏、北京、上海等13家单位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我们党是一个善于创造经验、总结经验、运用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动作用、纠风工作的整治作用、惩治的震慑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自身建设的保障作用,形成了一大批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和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贺国强强调,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要求我们继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一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对大局的影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工作重点。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抓紧治标清除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又要更加注重治本,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坚持惩防并举,既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以达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又要实行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坚持堵疏结合,既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筑牢堤坝、堵塞漏洞,又要正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的合理需求,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地引导党员干部消除心理失衡、自觉遵纪守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重视方式方法创新。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运用科学方法、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五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大力加强理论创新。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现实问题和政策措施的研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支撑。六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要大力提倡、鼓励、支持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创新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活力和动力。

  贺国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营造创新环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尤其是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实践,深入群众,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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