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关于建立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

2010-06-01

                                              沪远教委(2010)14号    

    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推进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任务要求,更好地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深化学习型政党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民主管理,促进学习型集团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谈话工作,增进干部与员工间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集团的凝聚力、发展力和创造力,现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就建立集团谈话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开展谈话工作,要坚持“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正面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思想性与工作性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1.注重实效的原则。谈话活动要注重谈话的质量和深度,要真正从工作要求和干部、员工的需求出发,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有效沟通,并及时对沟通结果做出反馈,做到有的放矢,讲求实效。

    2.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谈话过程中,双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态度,坚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耐心细致地相互交流意见、建议和想法,做到讲实情、说真话,把握好分寸,既肯定成绩、鼓励上进,又指出问题、防微杜渐。

    3.正面引导的原则。谈话工作要求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引导干部和员工加强自觉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践行“两个一切”办学宗旨,不断弘扬集团精神,激发追求进步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反思的积极性。

    4.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谈话活动,是听取教职员工心声、了解基层诉求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干部、党员、员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谈话双方应互相尊重与信任,以平等的心态和方式加强沟通,敞开思想。对谈话中涉及隐私的内容,应严格保密。

    二、实施方法

    1.谈话对象。包括集团各单位、部门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各党总支、支部所属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

    2.责任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即集团领导负责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谈话,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员工谈话;党委领导负责与党总支书记谈话,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谈话,支部书记与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以此类推。

    3.谈话内容。针对不同的谈话目的和对象,谈话内容应有相应的侧重,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类:

    (1)日常谈话。通过日常谈话,及时掌握干部和员工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动态,了解谈话对象对于目前工作的认识和想法、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对于集团和部门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群关系,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对于有困难的同志,各级组织要特别给予关心和帮助。日常谈话可结合其他各类谈话进行。

    (2)工作谈话。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型集团创建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分工协作,主动关心员工,强化愿景和责任意识,认真指导全体员工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了解员工对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并给出建议,引导专业化发展方向。对于员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需求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部门负责人可结合工作要求、岗位职责、员工现实表现以及考核情况等,每年要与员工开展2次工作和学习方面的谈话。

    (3)任职谈话。凡新提任处级干部,须由集团领导及纪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任职谈话,科级干部由基层党组织和所在部门落实谈话。谈话内容应包括对干部新上岗的要求、工作建议以及党风廉政教育,尤其要教育新任干部加强责任意识,正确看待荣誉与地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4)入党谈话。党支部书记在发展新党员的过程中,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听取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了解发展对象的总体情况,提供指导与建议。

    (5)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党组织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和员工及时进行告诫、批评、教育、劝勉,对谈话对象提出诫勉要求,有关问题要求在一定时期内改正。

    4.谈话形式。根据谈话深度、广度的不同侧重,可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个别谈与集体谈相结合的方法,既可有“一对一”面对面的个别交流,也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集体座谈。除面谈之外,还可以通过E-mail、MSN、QQ等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谈话、交流。

    5.谈话程序。谈话前,谈话者应事先对谈话对象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拟定谈话提纲,并提前确定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事先作好准备;谈话中,应认真做好书面记录;谈话后,应落实跟踪管理,考察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关键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相关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

    6.谈话记录。《谈话工作手册》由组织、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发放,各单位、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记录谈话的开展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对象、谈话人、谈话提纲、谈话内容等。处级干部任职谈话由组织部负责落实,并由专人做好记录。诫勉谈话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落实并做好记录。集团领导的谈话记录,由纪委和组织部留存。其他各类日常谈话、指导谈话、入党谈话等由各单位、部门或各基层党组织记录并留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部署。各级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谈话工作,要将谈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作为加强常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以谈话制度来落实人文关怀,进一步发挥干部在引领共同愿景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推进学习型集团建设的常规化、制度化。

    2.搞好结合,务求实效。要把谈话制度与促进员工的本职工作与岗位学习结合起来,与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和员工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与关心体贴、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和员工在加强沟通、接受教育、激发工作热情的同时,感受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梳理谈话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3.积极探索,深化实践。各基层党组织、单位、部门在谈话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学习谈话艺术、创新谈话形式、丰富谈话内容、总结谈话经验,切实提高谈话的质量和深度,灵活运用谈话成果,以求取得实效。集团党委将加强对谈话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此作为部门、支部年度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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