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要求2011年1月15日、2月15日前,分别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有关情况(在上海基层党建网公告栏提供表格下载),也可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栏目填报。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中说,要确保全面覆盖。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基层党委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要务求取得实效。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积极探索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流动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的有效办法,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点评结果,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帮助基层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使点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领导点评工作作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措施,作出具体安排,抓好组织实施。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等结合进行,与年度总结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等结合进行,以便减轻基层负担。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