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和推荐上海市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基地的通知

2011-06-24



  在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为了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永葆先进性,市委组织部决定分批设立上海市入党宣誓仪式基地,向全市基层党组织开放,作为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的常设固定场所。通过入党宣誓,增强入党宣誓的仪式感、神圣感,进而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推荐的上海市入党宣誓仪式基地

  中共上海一大会址纪念馆。地址:黄陂南路374号(黄陂南路兴业路),全年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300人。联系电话:53832171—111、222。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地址:龙华西路180号,全年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1000人。联系电话:64685995—873,64683059。

  上海人民英雄纪念碑。地址:中山东一路(外滩)479号,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有组织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300人。联系电话:54655052。

  二、入党宣誓规范

  入党宣誓仪式场地布置应庄重、简朴,主席台(或正前方)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的横幅,正中央展开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以上由各基地负责提供)。

  入党宣誓仪式主要程序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人员列队肃立;唱(奏)《国歌》;党组织负责人或英模致词;党员宣誓;唱(奏)《国际歌》;宣誓仪式结束。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应由领誓人领誓,领誓人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的代表担任,也可以由具有党员身份的英模、先进代表等担任。

  入党宣誓仪式的仪态姿势:

  1、参加宣誓的党员应面向党旗列队肃立,保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队列首位的一侧,与宣誓人的姿势、朝向一致。

  3、宣誓开始后,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跟读完誓词后,领誓人报“宣誓人”后,参加宣誓的全体党员同时报自己的姓名。

  三、入党宣誓仪式的组织

  到入党宣誓仪式基地开展宣誓活动的组织工作,一般应由党委或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的新党员,应是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的党员不受此限。

  从今年起,全市每年拟组织1-2次全市统一的入党宣誓活动。本单位未组织入党宣誓仪式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的宣誓仪式。具体举行时间和组织方式届时将另行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3日



建议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视大学)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地址:上海市阜新路25号 联系电话:(021)6502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