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电大系统继续教育发展的新思路及项目实施规律,解决继续教育项目运作中的问题,根据中央电大印发的电校继[1999]4号文件中关于“在全国建立若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基地”的精神和各地电大申报的情况,北京电大、辽宁电大、吉林电大、江苏电大、贵州电大、西安电大、青海电大、郑州电大、深圳宝安电大、浙江永嘉电大、唐山电大、哈尔滨科技职工大学、北京总工会职工大学、汕头国际双语专修院等14所学校新近被批准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第三批继续教育基地。 中央电大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中央电大对具备条件并申报为中央电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将根据情况适时审批;对长期不能履行协议的基地将取消其中央电大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 (摘自中央电大时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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